《关于英国退出欧盟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协议草案》在本月19日公布。

欧盟和英国就英国“脱欧”过渡期问题达成协议。双方还就英国退出欧盟协议草案中的其它大部分内容达成一致,其中达成一致部分就有卖家们极为关心的过渡期申请注册的或者授权的欧盟商标、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欧盟商标是否被英国认可的问题。

英国脱欧的过渡期将从年3月29日开始到年12月31日结束。

《草案》用彩色笔标记,绿色为欧盟和英国协商达成一致的部分。此部分将会是未来几周内法律修改的主体。

根据《草案》的第50条第1款,在过渡期结束前,也就是年12月31日结束前,已经被注册或授权的欧盟商标、欧共体外观设计的持有人,无须重新审查,即可成为英国可比的注册和可执行的知识产权持有人。

也就是说,在过渡期前注册的欧盟商标、外观设计将继续在脱欧后的英国有效!

关于第一次续展日期,注册的欧盟商标和欧共体外观设计在英国出现后,应该根据联盟法登记的相应知识产权的续展日期为标准。

关于备案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在过渡期注册的欧盟商标可比英国商标使用的应享有欧盟商标的备案日期或优先权日期。

欧盟商标可比英国商标使用的不可因为相应的欧盟商标在过渡期结束之前未在英国境内投入实际使用被撤销。

欧盟商标的拥有者已经在欧盟获得了声誉应有权行使在英国的权利根据过渡期结束之日在欧盟获得的声誉对相应的商标进行评估,此后该商标的声誉应以在英国对该商标的使用为依据。

根据《草案》第52条,在过渡期结束前,欧盟商标、欧盟外观设计、根据马德里体系注册的欧盟商标在英国将继续被保护。

在过渡期前,申请的欧盟商标或者欧共体外观设计同时在申请日提交优先权的,在过渡期结束后的9个月内可向英国提出申请,则可保留欧盟商标或者外观设计在英国的权利。

以上,有关英国退出欧盟协议草案中的商标达成一致部分基本已全部在此。这些都将在几周内成为修改法律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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